近年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效率、均衡、严谨、守纪”的工作理念融入到行政审判实践中,聚焦“五化”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用“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庭审合议实质化。针对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较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行政审判庭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加强疑难复杂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辨法析理工作,在观点的碰撞、交锋中形成合议意见。二是审务流程规范化。严格案件流程办理,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推进卷宗资料流水线管理,推行案件“要点式”裁判,实现类案裁判统一。三是审判质效最大化。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中心,通过实质化推进当庭宣判,倒逼法官主动作为,撬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四是两级法院互动化。畅通两级法院交流渠道,通过在交流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效减少“同案不同判”。五是府院联动常态化。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针对本辖区内行政案件高发频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方式,推动法治晋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