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宁波江北区洪塘派出所民警吕国元接到一起特殊的警情。报警人是个小女孩,说爸爸妈妈昨天晚上没回家,让警察叔叔过去看看。
小女孩今年才11岁,还有个7岁的弟弟。父母闹矛盾,将孩子留在了家中。民警决定将两姐弟先带回所里照顾,并联系家长接走了孩子,没想到两个小时后,父母又离家了,且拒绝回家照料孩子。无奈之下,民警只好重新将姐弟俩接回派出所,安顿好。
孩子父母的行为无疑是极不应该的,两个孩子在家中无人照顾,充满了安全风险。此前,广西就曾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未满8岁儿童不能单独在家。
如今事情在民警的协调下得到了解决,孩子被送回老家抚养,但孩子的心灵创伤只怕短期内难以修复。可以想象,打报警电话时,孩子是多么无助。父母是他们的至亲和依赖,可恰恰是父母给他们造成的伤害,将他们几次置于险境。他们幼小的心灵该如何面对来自亲人的伤害?
不能小看童年受到的伤害。很多人以为孩子的世界容易忘记,事实上,心理学研究表明,童年的伤痛并不会轻易消失,而会深藏在人的内心,长期影响着他们的性格和生活。比如,自私严厉苛刻的家长可能导致孩子自卑内向孤僻。
童年留下的伤口也许会愈合,也许会一直存在。他们可能会选择忘记,也可能终身生活在父母留下的阴影里。不管如何,他们天真浪漫的童年从被父母抛弃的那一刻起,变得沉重起来,他们的眼睛会有比同龄人更多的迷茫。
所幸的是,民警在这次出警过程中做得非常到位,及时出警,联系家长,在家长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将孩子接到派出所,请女辅警专门照料,事后又请社区介入协调。或许这会是一个良好的心灵治愈剂,用温暖化解冷漠,用负责任来挽回失去的信任。但愿这会让孩子明白,不负责任的只是少部分人,这个世界会千方百计为孩子撑起一片天空,帮他们遮风挡雨。这会在孩子的心中埋下善良的种子,在孩子未来的成长中发挥作用。
当然,要避免让孩子受到伤害,更重要的是社会要有健全的儿童保护机制和救济机制。我们的制度能够约束父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犯错者得到惩罚,也需要让儿童在脱离父母保护时,及时得到社会的保护。
有些家庭因为客观原因失去了照顾孩子的能力,社会就应该承担起责任,给予帮助。而有些家庭则出于主观故意而逃避监护责任,给孩子造成伤害,就应该追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