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主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了10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3件直接涉及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我国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国家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梦想和人生价值。
然而现实中,侵犯残疾人劳动权益的情况仍不时出现,有的用人单位发布存在歧视残疾人的招聘广告;有的不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等;有的残疾人就业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假借残疾人名义开办企业……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残疾人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公共利益、挑战了法律尊严。
残疾人维权能力相对较弱,面对权益受损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这些涉及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受损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依法及时予以解决。而公益诉讼能在残疾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发挥权益保障的救济作用。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可以通过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方面自我纠错,打通有关法律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来看,公益诉讼的范围也从无障碍环境领域延伸至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多领域,特别是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就业歧视得到及时纠正,残疾人就业的无障碍环境得到改善。
公益诉讼为残疾人“撑腰”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这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文明友好氛围,让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逐梦未来,活出精彩人生。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