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丈夫委托小舅子代理赔偿事宜。赔偿款拿到后,小舅子却说:“就是把钱烧了也不能给他!”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山西高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起案例。
老妇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今年6月,盐湖区一位老妇遭遇车祸后不治身亡。老伴郭某因半身不遂,行动不便,遂委托其小舅子王某代为处理事故赔偿等相关事宜。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王某与肇事司机达成调解协议,以代理人身份拿到赔偿款共计71万元。
得知消息后,郭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赔偿款,出乎意料的是,王某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郭某愤恨交加,认为王某将赔偿款占为己有,构成犯罪,便起诉到盐湖区法院,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返还老伴的死亡赔偿金。
盐湖区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虽属刑事案件,但符合最高法院鼓励刑事自诉案件自行和解或调解的规定。经研究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决定由诉调中心尝试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进行解决。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案件被分至盐湖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李献有、王引弟、田应杰及史云英手上后,四人即刻着手调查案情,不久便找到了双方的分歧所在。
被告人王某与死者是亲姐弟,死者生前的一些债务均由王某代为偿还。丧葬事宜及相关费用,也是由王某一手操办并垫付。王某认为,这些费用理应拿赔偿金折抵。郭某则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主张权利。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鉴于自诉人郭某年过七旬,行动不便,四位调解员专程前往郭某家里了解案情,并给郭某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郭某非常感动。但谈及车祸后王某的所作所为时,态度坚决,语气强硬,调解员无功而返。
回到法院后,调解员又马不停蹄地约见了被告人王某,王某也认为自己付出太多,不但出力,还搭赔了不少钱财。声称就是把钱烧了也不能给郭某。双方的不敬不让,让调解员很是棘手,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他们决定调整化解思路,采取迂回战术攻坚。一方面,做工作让被告人王某的孩子参与进来。同时,调解员又两次到郭某家。通过郭某女儿进行沟通,以事实劝解,用亲情感化。郭某的态度有所缓和,将标准降到39万元,王某也从当初仅同意归还25万元提高到33万元。双方之间态度的缓和,给调解工作带来转机。
最终,通过调解员不厌其烦的劝导和不懈努力,双方都做出了让步。
最终以王某支付郭某36.5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王某当场履行了协议,将款项转至自诉人账户,一起剑拔弩张的刑事自诉案件圆满结束。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