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21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来消息称,7月14日上午,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张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对其做出驾驶证记满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被遮挡的黑色丰田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立即通知普化寺路段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10时20分许,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拦截。民警指挥驾驶人张某将车辆靠边停放,同时要求张某下车,张某下车后发现自己的机动车号牌上套着牌套。执勤民警告知张某,其行为属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违法行为,随即便将张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
张某说,他7月12日到达五台山景区,当日20时30分左右在景区某客栈院子里拍摄快手视频时,为了不让车辆信息曝光,便用牌套将车辆号牌遮挡。拍完后忘记将牌套摘下,驾车去景点时也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直到执勤民警将自己拦截至普化寺路段时,才知道自己的牌套没有摘除。
根据相关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人张某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