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年龄为20岁,出境原本想着是为了赚钱,殊不知已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12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岚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审查批捕了该院第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其中,有4名涉案人员作案时未满18周岁。
去年3月,岚县籍人员赵某某以缅甸“高薪”工作为诱饵,拉拢引诱11名本地人员非法偷渡。案件发生后,涉案人员悉数被警方抓获。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查阅卷宗时,发现该团伙中有4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其中3人作案时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相关刑事责任。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等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包括4名未成年人在内的认罪认罚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的多名涉案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本案中,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为20岁,作案动机均为出境赚钱,殊不知已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境外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高报酬诱骗我国公民非法出境,待出境后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威逼利诱其从事诈骗、赌博、贩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公民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甚至殒命境外。”办案检察官介绍。
国门不是任何人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出入国(边)境。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不仅存在人身危险,更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涉及恐怖活动的更将受到法律严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更是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办案检察官还向涉案的4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再次提醒他们要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涉案人员家属对岚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举措表示诚挚感谢,并承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