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我省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自2020年10月1日,省政府公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实施后,全省域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业态。
此次专项行动,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地要重点对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接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排查。对查获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从严追根溯源,彻底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坚决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对“打非”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构建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等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定期组织开展“打非”行动。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