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赢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双收官的2020年:吕梁市全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4.71,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各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为37.93%。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为京津冀、汾渭平原、2+26城市中唯一一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出现重污染天数的城市。
天清气朗,惠风和畅,举目远眺,是晴空万里的“吕梁蓝”。“十三五”以来,特别是三年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吕梁坚持“依法治污、依纪治污、工程治污、科技治污、源头治污、系统治污”同步推进,“人防、技防、联防”综合施策,统筹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一微克一微克抠PM2.5,一天一天争取优良天数,换来的是不断刷新的“吕梁蓝”。
刷新“吕梁蓝”,离不开“人努力”。吕梁以市区周边、平川四县为主战场,投资85.5亿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持续保持攻坚强劲态势。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30多户焦化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市区大土河焦化三厂等一批重污染企业如期关停。强化散煤管控力度,全面开展禁煤区燃煤炉灶和散煤贮存“双清零”,累计清理燃煤锅炉两万余台。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13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覆盖率达到56.47%。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落实禁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控措施,强化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不间断开展市区道路增湿降尘作业,市区700辆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
刷新“吕梁蓝”,离不开“硬措施”。吕梁坚持人防技防联防并重,充分应用“大数据+环保”,在市区及周边累计安装150个空气微观监测站和3套雷达垂直水平扫描仪,投运8条道路遥感监测设施,生态环境部门组建综合执法队、平川执法支队两支监管队伍,线上线下同向发力,为环境监管搭起了“千里眼”“顺风耳”。
刷新“吕梁蓝”,离不开“铁手腕”。吕梁坚持依法治污,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领导干部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等30多项制度,“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多管齐下,“半月一公布、一月一通报”雷打不动,仅2020年全市扣罚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补偿金3.23亿元。
一折青山,一湾碧水,天空澄碧,纤云不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不断刷新的“吕梁蓝”,既是吕梁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张新名片,更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