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汾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累月水质均创历年同期最优,生态改善成效进一步巩固,让汾河稳步成为三晋百姓的生态河、幸福河,早日重现“汾河晚渡,泛舟南下”美景。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太原乃至山西历史文化传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站在对山西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的历史高度,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汾河流域生态治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好转。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赵福义,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李凌昇,省水利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白小丹具体介绍了我省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有关情况。
“为有效缓解汾河中上游周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构建汾河中上游‘水丰、质好、河美’的汾河生态廊道,我省启动了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首先在汾河中上游安排实施。主要涉及河流水系及水生态保护恢复、造林绿化治理、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用地综合整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六大类81个项目类型,共投资83亿元。同时,该项目也有力促进吕梁山集中连片绝对贫困区的生态扶贫,进一步保护好‘华北水塔’,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夯实生态屏障。”赵福义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四五”工作谋篇布局之年。省自然资源厅紧密结合实际,搞好顶层设计,处理好统筹治理恢复土地损毁问题,重构生态系统;巩固修复生态功能脆弱区,提升生态功能;优化原生态系统,保障生态安全三个层级问题。
李凌昇说:“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变化是巨大的、可喜的,但也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要完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还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要从生态水量保障、继续补齐治污短板、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统筹协调,持续发力,让汾河一泓清水入黄河。”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是汾河‘风光美起来’的具体实践和有力举措。”白小丹说,“该工程项目全长97公里,北起汾河三期末端,南至介休文峪河入汾口,流经太原、吕梁、晋中3市8县(市、区)。目前,正在推进13.5公里先行示范段工程,计划年内主体工程完工。工程建成后,将形成水面面积1.63平方公里,有效改善汾河两岸综合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沿岸群众幸福指数,也为‘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悉,省水利厅持续推进汾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水量丰起来”,2017年至今,累计调引黄河水12.19亿立方米。围绕“水质好起来”,开展了“清河行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围绕“风光美起来”,实施源头区保护,通过对河流自然形态的修复及两岸的水生态空间管控、种植结构调整、绿色产业导入,构建“一源、两路、三线、四区、多节点”的河流生态景观空间布局。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