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随着高温天气的增多,我省要求各市对臭氧污染实施应急管控,实现夏季臭氧削峰,提升优良天数比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增多,臭氧污染有所加剧,因此每年夏季我省实施臭氧污染防治管控。当臭氧污染加剧的时候,相关企业要调整生产时间,减少污染物的挥发。本次应急管控的响应条件:晴天环境气温达到25℃以上且湿度低于50%或预测臭氧浓度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以上。应急响应时段从6月至9月,参考时段为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各市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管控时长。
其中,最主要的应急响应措施是有关行业科学调整作业时间,具体举措包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化工、煤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在全厂设备开停、相关装置整体停工检修,以及储罐清洗时,应避开应急响应时段,减少非正常生产情况下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在安全前提下,协调辖区 VOCs 排放大户及处于敏感区域的 VOCs 排放企业,涉及 VOCs 的排放作业应避开应急响应时段,减少高温时段 VOCs 排放;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也要避开应急响应时段进行施工作业;储油库、加油站避开应急响应时段进行卸油、收油作业,引导群众主动避开高温时段加油。
我省要求各市要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 VOCs 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设备,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废气“应收未收”、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未“同启同停”、治理技术效率低下、废气稀释排放等问题,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