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了统筹做好常态疫情防控和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5月27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孝义市、交城县、兴县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及复工复产后,环境监管检查频次不够、执法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较为突出的问题,对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指出,今年是党中央提出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要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分局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对三县(市)分局提出了要求及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当前环境形势。2020年汾河流域地表水6月底退出劣Ⅴ类、黄河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年底退出劣Ⅴ类目标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扛起责任,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努力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二是适应形势,转变监管执法方式。通过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以及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三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整改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要督促尽快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一般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公开曝光。
会议最后强调,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要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查找辖区内生态环境存在的短板,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指导、督促、落实企业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全面提升辖区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