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面貌,不仅代表城市形象,反映居民整体素质,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污染防治是一道必考题,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在《意见》中,我省提出将以控污减排和扩容增绿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支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省将紧盯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聚焦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精准找准对策,狠抓措施落实,凝心聚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污染严重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研究。坚持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将NOx排放控制作为重中之重,开展环境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PAMS物质监测,聚焦“七河”“五湖”生态治理和保护,统筹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全面抓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环境治理,到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确保达标排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消除“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加强农用地分类保护与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2021年新开工建设60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
加大固废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大宗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鼓励开展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热熔渣等高值化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2021年年底前,全省新改扩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0个,提升总处置能力不低于90吨/天。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研究出台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2021年7月1日前,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大对塑料制品减量、取代产品推广、综合利用处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严格不可降解物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审批、监控、执法。
推行低碳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我省重点控排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引导企业主动节能减排或开发具有减排或增汇效益的碳中和项目。扩大低碳技术、低碳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围绕发电、钢铁、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控排,有序推动规模化、全链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我省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我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同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带动战略,稳步推进太原、大同、长治—晋城、临汾四大森林城市群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350平方公里,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推进以桑干河、大清河、滹沱河、漳河为重点的京津冀上游地区和以沁河、涑水河为重点的黄河中游地区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水体治理和湿地保护涵养等重大工程,打造良性循环的健康湖泊生态系统。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