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全省绿色转型发展基础,实现了蓝天白云常相伴、一泓清水向南流、绿岸青山绕全城的和谐自然生动画面。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到2020年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各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蓝天白云: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刚刚过去的2020年,不论你是行走在山西各地市的大街小巷,还是往返于工业群密集的园区、厂矿,或是穿梭于塞外长城、吕梁山下、汾河之畔,头顶湛蓝清澈的天,洁白变幻的云无时不在,它们用自己美丽的风景画卷讲述着山西各市蓝天保卫战的成效。
2020年,我省PM2.5平均浓度为44μg/m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9%,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好天比2019年整整多了1个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排名第2,仅次于北京。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我省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持续优化,建立完善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协同抓好VOCs专项治理;部署开展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等。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17,同比下降9.9%;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改善,重污染天数共计减少37天。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白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清水向南流:决战完胜碧水保卫战
2020年,我省5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历史性地全部退出劣Ⅴ类,全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0.7%,汾河流域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向南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用“沧桑巨变”四个字充分肯定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汾河是山西母亲河,也是黄河第二大支流。一段时间以来,工业排污、地下水超采、煤炭大规模开发等让汾河不堪重负,最严重时干流全线近70%为劣V类水质。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要求。我省迅速行动起来,拉开了汾河治理的序幕。
我省坚持“一断面一方案、点面全覆盖”。对全省58个国考断面逐一研究提出水质改善措施,2020年3—5月,在黄河(汾河)流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法清零行动,对污染严重的断面所在市、县(市、区)实施专项督察、定点帮扶,压实治理责任。采取“查、测、溯、治”,拉网式排查汾河流域2039个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1124个入河排污口按月监测管理,对黄河流域(除汾河)入河排污口逐一排查整治,促进污染减排。
2020年7—12月保持稳定达标,汾河重现水草丰美、水质清澈好风光。按照国家“十三五”水质目标要求,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控制在6个即可完成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才提出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的目标,我省提前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了汾河流域这8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全消除,同时推动全省58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安全净土:“双90%”等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截至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土十条”要求的“两个90%”目标。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开展土壤详查,摸清环境底数。2019年我省基本查明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2020年底基本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调查地块开展布点、采样和检测工作,基本查明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为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奠定基础。
加强源头管控防范,实现了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目标。实施减排工程项目,实现重金属总量控制,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整治完成率全部达到100%。以试点示范项目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8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保障用地安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将耕地按污染程度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决打赢打好净土保卫战,在健全机制、摸清底数、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