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沁水县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据了解,农业农村部这次宣传推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县 (市、区)全国仅有60个。那么,沁水有哪些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呢?
“2018年以来,我县就抢抓中央整县试点工作机遇,创新思路、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全县老百姓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得到了真正的权利、真正的实惠。农业变得更强、农村变得更美、农民变得更富。”沁水县农经中心主任郑如锁说。
清产核资:从人人无份到人人有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除了分红等收入外,我自己一个月挣工资还能挣2400元呢,老了老了还挣得越来越多了。”今年72岁家住沁水县山泽村的贾腊香笑哈哈地说。山泽村像她这样70多岁的老人有80多个,都有自己的收入。
山泽村曾是省级贫困村,有158户人家。穷则思变,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清产核资,成员确认,引进产业,“四荒地”变身“金银山”,让老百姓人人都有红利分。改革中,该村将盘活的“四荒地”20000亩,流转给山东贝隆公司和国电投山西新能源公司,大力发展杜仲种植和50兆瓦光伏发电,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7年的8026元增加至2019年的10090元,形成了“产权改革+土地流转”模式。
农村集体产权说起来是人人都有,深究一步却是人人无份。沁水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把抽象的集体所有、人人无份变成了具象的人人能看得见的有份资产,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在清产核资环节,该县实行“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全面清查、价值认定、结果公示、结果确认、建立台账、纳入平台”等“十三步”工作法,聘请会计事务所全程把关。同时,注重把老党员、老会计、老监委吸收进来,参与监督,查漏补缺,确保不落一处。全县共清查账面资产28.91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62.38万亩。
在成员身份确认环节,该县又大胆创新,探索出具有沁水特色的“依法依规合理登记、世代农户上门登记、户地分离询函登记、群众认可大会登记、无户无地不予登记”工作要诀,坚持出台办法、人员摸底、身份告知“三入户”征求意见,落实确认办法、成员清册“两公示”关键步骤,受到农业农村部领导充分肯定。全县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3508户166566人,不遗不漏,使群众满意。
股权设置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的指导下,沁水积极鼓励一村一策、因村制宜,科学设置人口股、家庭股、土地股等多种股权,合理制定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让广大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和受益者。
改革红利:百姓权利得到保障,利益得到维护
改革依靠谁,改革为了谁?不言而喻。
沁水县紧紧抓住这些关乎改革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精准把握农民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的定位,充分调动全县农民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一年收入有10万元左右吧,我们村里有以人为单位入股的产业,也有以户为单位入股的产业,想上班的也能守家在地挣个高工资,挺满足的。”在沁水县郑村镇侯村村,今年46岁的马景利喜气洋洋地说。
该村是沁水县比较富裕的村,全村有265户,665口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该村因地制宜,在全面清产核资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坚持以股份合作为中心,以股权为纽带,有效将农村各类资源要素聚集到产业平台上来,从而让百姓都能分享改革红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年度村民福利、村民自筹资金分别入股鑫海能源公司、大象饲料厂、龙骏艾柯环保科技公司,村集体年收益百万元,成员年均分红2500多元,闯出“产权改革+多元投资”模式。去年村民获得分红,成了沁水县第一家由分福利变分红利的村。
侯村只是沁水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一个缩影。沁水在改革中,责任上坚持“一把手”主抓;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三级书记既挂帅、又出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改革始终在三级党委(支部)的议事日程里,确保三级书记始终在改革一线抓落实。在推进中坚持“一盘棋”统筹;把改革与决胜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治理、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同步推进,既避免“为了改革而改革”的形式主义,也保障了改革意图的实现途径。在动员上坚持“一体化”宣传;资料汇编、操作手册、业务培训相结合,媒体专栏、标语条幅、画册台历相补充,实现村村有“政策通”、人人都是“明白人”,群众知晓政策、明白好处、消除顾虑,形成了支持改革的强大民意力量。
唤醒沉睡资产,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该县土沃乡杏则村在“文旅徒步小镇”建设中,将闲置废旧房屋改建成青年客栈、农家乐,唤醒了沉睡闲置资产,推进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出“产权改革+资产盘活”的发展模式。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得以有效释放,助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振兴了乡村。
沁水把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持续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资产、资金创新经营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得到更有力维护。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沁水交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优异答卷——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6%;产业发展有了引领,实现了县有龙头企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合作经济组织、户有增收产业项目;基层组织有钱办事,组织力、带动力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天下无中立之事,不猛进斯倒退矣。如果说先前的改革之路是开荒拓土,那么,当前沁水正精耕细作,进一步聚焦制度建设,推动合作社经营管理规范化;聚焦权能实现,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权能多种实现形式;聚焦经营效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改革的新成效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山西农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