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感谢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让我们一家人有了生活的希望!”8月5日,市民柴某一家三口收到了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燕送来的2.8万余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柴某、景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及女儿一家三口是晋源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
今年4月25日,柴某夫妇在自家承租的出租屋内,因琐事与杜某某发生口角,一家三口随即被杜某某持刀砍伤。其中,柴某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景某鼻骨骨折、颅骨骨折,两人未满3岁的女儿面部被严重砍伤危及生命,虽经全力救治脱离生命危险,但脸上伤疤却无法去除。一家三口前期救治共花费3万余元,后期治疗费用仍是未知数,本不富裕的家庭因此雪上加霜。5月9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晋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案发后杜某某及其家属未对被害人一家进行赔偿。柴某夫妇承租的出租屋也因案情需要被封锁现场,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5月12日,柴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检察长李晓燕亲自接访并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办理该案,经过审阅案卷材料、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审查后,检察干警又入户走访,并对因案受伤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
检察院审查认为,柴某一家三口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给予救助金28195元,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