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水果店开业时搞活动,我办了预付卡,存了500元,当时说终身有效,可现在刚过半年,卡上还有200多元没花完,水果店就毫无征兆地关门了。”6月29日,家住太原市阳光花园小区的市民江女士在带孩子游玩时,偶然发现自己经常光顾的水果店一夜之间关门了,大门上还贴着招租广告,让她很是恼火:“200多元就这么打水漂了?虽然没多少钱,可招呼也不打就跑了,也太不诚信了!”
“不办卡的单次消费价格远高于办卡后的价格,办了卡每次去消费说绑卡时的手机号就可以了,比较方便。”江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将会员卡划分为多个等级,一次性充值越多,商家承诺的优惠越多。这对消费者而言,很有吸引力。
办理预付卡,可以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用起来也较为便利,所以很受消费者青睐,但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如何降低预付式消费的风险?省消协温馨提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要谨慎。律师支招:办预付卡时应注意“留痕”。
商家“跑路”卡里的钱打了水漂
“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江女士心里很是没底。原来,这已不是江女士第一次办预付卡,也不是第一次被“告知”卡无效。
“怀孕期间我家楼下新开了一家瑜伽馆,当时老板特热情,说他家媳妇生完孩子后坚持和瑜伽老师做产后修复,身材恢复得很快,于是我便花1000多元办了张年卡。谁知我这孩子刚生完还没来得及去上课,瑜伽馆就易主了,新老板压根不承认我之前办的卡!”江女士无奈地说,“每次都很受伤,但每次又经不住商家的诱惑。”
与江女士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市民董女士,她在亲贤北街上的一家头疗店充值会员卡3000元,其中多个消费项目仍在有效期内。但今年5月份当董女士准备去消费时发现这家店已经易主。
“新老板对我的遭遇表示很同情,但他接手的时候并没有被告知店内有多少会员、当时都充了多少钱,也没有相应的债务移交,所以退钱、继续享受会员服务都不可能了,看在我是老会员的份上,免费送了我3次头发护理。”董女士说。
市民原先生是个消费较理性的人,不抽烟、不酗酒,不乱买东西,但也曾在预付卡上栽了个跟头。“去年有次我和朋友在自家楼下的‘千岛鱼饭店’吃饭,结账时老板说预存2000元办会员卡当天的饭菜可以免单,我心想着反正店就在自家楼下,就充钱办了卡。谁知一夜之间饭店就人走楼空,拨打卡上的电话也都显示停机了。”原先生表示很懊恼,早知道就早点带家人、朋友去消费了。
消费者办卡时要做到合同内容留痕
“维权太难了!”原先生感慨地说。采访中,记者发现,近两年以来,类似的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洗车行、饭店等关门事件频频发生,各类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不少消费者谈“卡”色变。
此前,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发放预付卡的企业进行规范管理。但预付卡监管对象仅限于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预付卡维权案件是我们接到的投诉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类,也是最难维权的一类。”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张佳说,近两年来,各行各业在促销费时都采取了预付卡形式,商家打出种种充值优惠的广告,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
“如果商家没有‘跑路’,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甚至处罚。但现在消费者投诉时基本商家都已经‘跑路’了,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向执法部门报案。”张佳说,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被举报经营者的征信会受影响,再注册公司时会受限;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以搜集证据后走司法程序解决。
张佳建议,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要谨慎,不应贪图高折扣或轻信商家的宣传推广承诺,如果确需办理预付卡,应选择口碑好的大型企业办理,同时尽量降低预付额度。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田晓奋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公安部门报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等。”
“有些不良商家故意诈骗消费者,对此消费者可以积极报案。如果单个受害者的涉案金额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受害者可以联合多名受害者,一起向公安部门报案。”田晓奋说,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做到合同内容留痕,尽可能以纸面合同、微信、电邮等方式留存合同内容,认真了解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并索要发票,以便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