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被拖欠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前不久,农民工曹美琴等28人挨个握着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陈健的手,激动地表达着内心的感谢。这是发生在左权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外的感人一幕,也是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
2018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60余件,累计帮助70余名农民工讨薪800余万元。
庭前调解 司法为民促和谐
“李镇河(化名)说好年底给我们工资,可他在一夜之间跑路了,拖欠的18万余元工资可怎么办呀?”连日来,拖欠的工资成了曹美琴的一件心事。
曹美琴告诉记者,2019年4月至11月间,她和27名农民工受雇于李镇河在左权县寒王乡石港口村、龙泉乡西寨村2处食用菌生产基地从事食用菌种植、运输、后勤服务等工作。其间,李镇河仅向个别农民工支付工资,在采摘完最后一季食用菌后,李镇河携带全部培育设备“跑路”。事后,经多方联系,李镇河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拖欠的1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
为讨回应得的薪酬,今年1月,曹美琴等28人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因该案件涉及农民工报酬,且数额较大,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请后,迅速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审查,3月28日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向该县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
4月7日,左权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依程序开展了庭前调解。为实现“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承办检察官积极配合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多次以电话、微信方式向李镇河晓以利害,促使其认清了自己“跑路”的危害,最后委托律师予以应诉,为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根据实际准确寻找调解切入点,促成双方各退一步,李镇河同意先期支付部分欠薪,保证剩余欠薪于今年12月底偿还到位,曹美琴等28名农民工予以息诉。
法理交融 和解执行解民忧
“谢谢你们!真没想到,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拖欠一年多的工资能当场兑现。”和曹美琴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左权县麻田镇熟峪村村民刘兔年。
2017年3月中旬,刘兔年和同村7人受雇于赵金莲与陈献明夫妇,到昔阳县晋阳村做石方砌地坝工程。工程完工后,陈献明只支付了8人部分生活费,剩余的工钱分文未付。经多次催要未果,直至陈献明突发急病死亡,拖欠8000余元的工钱一直未支付。
在向赵金莲索要拖欠工资无果的情况下,刘兔年等8人向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寻求支持。在证据严重缺失、雇主陈献明死亡、陈献明妻子赵金莲不承认拖欠工资等诸多不利情况下,该院转换办案思路,从乡亲邻里、亲情事理的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各自承受范围内均作出一定让步。2018年5月24日,经庭审调解,赵金莲当庭支付7000元劳务工资,息诉结案。
2018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做新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目标,积极探索运用“法”“理”“情”“案”串起办案过程,先后成功和解息诉了6起民事申诉案件,实现了办案质效的双提升。
调查取证 为民护薪暖人心
“劳动创造价值,有劳就该有得。不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权益受损,法治不能缺位。”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利峰介绍,秉持“广大群众期盼的,就是我们要干的”工作理念,该院通过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等多元“支持”,最大限度为农民工护薪。
“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十万余元的辛苦钱终于拿到手了,检察院的办案成效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陈艳等8人受雇于左权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但自受雇以来学校从未按时发放过工资。陈艳等8人想提起诉讼,但由于提供不出有力证据,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2019年8月9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围绕案件证据全力寻找突破口,一是让培训学校作出情况说明获取雇佣关系证明,二是依法调查核实,在培训学校承认拖欠工资,但不清楚拖欠具体数额的情况下,该院从二十余册凌乱、不完整的财务单据、账本、表册入手,从一张张凭证、纸张中仔细翻阅,最终找到了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016年、2017年所欠职工工资的明细记录以及工资条,从而取得了关键性证据。
2019年8月16日,8名农民工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虽未到庭,但因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所提主张,左权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全部有利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缺席判决,8名农民工通过诉讼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以检察之心,助力农民工讨薪,使人民群众不再忧‘薪’,这是对农民工兄弟付出劳动的最大尊重。”宁利峰表示,将持续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并与同级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建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个案件中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和情怀。
来源:山西日报